夜雨独酌

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

一枕黄粱 劝君莫惜金缕衣1

正文 前言 风月宝鉴1 2 当时年少春衫薄1 2 依旧竹声新月似当年1 2 头角峥嵘初显1 2 春风得意马蹄疾1 2 万里赴戎机1 2 天阶夜色凉如水1 2 朔气传金柝1 2 在幽闺自怜1 2  少年不识愁滋味1 2 愁绪满怀无释处1 2

番外 琅琊一梦 001 002 003 004 005 006 007 008 009-1  2

    在此期间,蔺晨还三五不时地从怀里掏出些小玩意给林殊装备上,什么小巧的袖箭手弩自不必说,还有能发射暗器的手环能报警的戒指,都是隐蔽轻巧好携带又容易发动的小武器。林殊从头到脚都被改造装备上了,连鞋子都被蔺晨改造得轻轻一磕就能弹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利刃。

   萧景琰也跟着沾了不少光,不时有一些精巧的物件被蔺晨淘汰给了他。

    让林殊不由得再次对游医这个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    这一日,当蔺晨再次将手伸入怀里掏东西的时候,林殊已经很是淡定。他以为他再没有什么好吃惊的。

    然而,这次蔺晨掏出的东西,让自以为已经见多识广的林殊还是大吃一惊。

    这是一团极轻极小极亮的物事,被蔺晨揉成小小的一团。

    蔺晨一点不小心的将它一层层打开,却是一套闪闪发亮的金丝软甲!

    金丝软甲的传说林殊自然听说过。金丝软甲也叫金缕衣,以极细极韧的白金丝织成,虽然轻柔软薄,却是刀枪不入,任宝刀利剑都难损伤。不知是要怎样的巧手才能做得,总之大家只是听说没什么人能亲见。江湖上据说一副这样的金丝手套便已是价值连城,极为难得了,何况这里是一套!

    整整一套,从头到脚,有包头,有上衣,有护腿,有手套。林殊觉得,如果可能的话,他的蔺晨哥哥一定更想将自己固定住,让工匠直接在自己身上织就一层金丝茧,将自己从头到脚牢牢包裹,不露出一丝肌肤。

    他咽了咽口水,惊叹着拿匕首试探着割了一下那手套,果然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但当蔺晨要他将这套软甲穿戴起来时,他拒绝了。这大大出乎了蔺晨的意料。他原以为这个年纪的男生,拒绝不了这些奇异之物。

    于林殊看来,那些攻击性的武器他多多益善,他确实喜欢猎奇,但他喜欢进攻甚于防守。在他看来,战争本就是勇士的游戏,懦夫才那么小心翼翼。

    何况林殊一直对自己过于白皙一点伤痕没有的身体不太满意。他满心想着在战场上痛快厮杀一番,回金陵时,能在那一票损友面前撩起衣袍,露出一个碗口大的狰狞的伤疤,在大家惊叹的目光中,轻描淡写地说上一声这也没啥。

    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。

    没有伤疤那还是男人吗?

    怕死的不是男子汉!

    他是这么想的,也这么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满心沉浸在自己臆想中的林殊没有看到,蔺晨的脸刷的青了,眼眶发红,射出凶光。

    一向天塌下来都似乎闲庭信步的蔺晨居然暴怒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手臂一舒,已将林殊拦腰抱起,将他的头夹在了腋下,林殊还没反应过来,厚重的巴掌已打在了自然翘起的后部。

    刚换的薄软的中衣如何抵挡得住夹带着怒火的巴掌?

    疼痛挟裹着委屈充满了每一个细胞,从头发丝到脚趾。

    林殊委屈得眼眶发红,他紧咬牙关,不肯漏出一丝呻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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