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雨独酌

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

纹身

    一放假,孩子在家里的时间多了,蚯蚓程宇突然发现他看不惯的地方越来越多了。

    昨天,他又在唠叨哈士奇雅雯脚踝上的一圈纹身。

    本来大家高高兴兴地出去吃饭,庆祝哈士奇雅雯插班生考试考了第一名,期末考试七科也有三科拿了第一。

    哈士奇雅雯早早就约了朋友出去玩,到我下班才挂电话让蚯蚓程宇去接了她来吃饭。大约是玩得high了,一向在大人面前假装乖巧的她忘了她两脚踝都贴满了纹身。其实就是用纹身贴纸贴出来的。

    于是,蚯蚓程宇就炸了。

    说实话,我真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当老师的就爱小题大做。想我读书的时候,抽烟喝酒飙车,哪样也比这严重,不过这些例子我自然不敢举出来。大约蚯蚓程宇一直是乖孩子好学生吧?所以这么不习惯?

    我当然不会傻到和语文老师辩论这些,只是赶快拦了话头,招呼他们吃饭,然后抱怨上一句“谁小时候还没在手上画过手表呢?”那也算是纹身的一种吧?

    我们那个年代,在手腕上画个手表也是一种时尚吧?印象中,基本上的同学都有画过,画个圆圆的圈,写上数字,画上指针,耐心的,还细细的画出各种花纹的表链。洗了又画,画了又洗,乐此不疲。我可不觉得这么画上一个手表就是爱慕虚荣了。

    哈士奇雅雯只不过在脚踝上贴点比较露骨的love之类的罢了,她又没有早恋,只不过是对她喜欢的明星杨洋用这种方式表达罢了。

    我只交代他俩,未成年阶段,染发、纹身、打洞这些对身体发肤有真正损伤的事情不准干,别的我懒得干涉。

    蚯蚓程宇嘟嘟囔囔说着“慈母多败儿”,哈士奇雅雯带上耳塞听音乐去了,北美豹猫安凡拉着我玩五子棋,他顿了顿,玩他的魔兽去了。

    其实,谁不是从少年时候过来的?

    每次总是说这一代人怎么怎么的糟糕,给长大了,还不是好好的?然后继续说下一代人又怎么怎么被毁了。

    其实,我觉得她脚踝上贴上的有一朵玫瑰花挺漂亮的,细白的脚踝上,一支黑色的玫瑰摇弋其上,尽显青春美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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