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雨独酌

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

爱情

    其实,我并不相信爱情。

    虽然写了许多的蔺苏,一直在编织所谓的爱情,但是,我很清楚,我是不相信爱情的。

    已过了中年,因为工作关系,时常会接触到来往的客户,可以说,不管是他们对婚姻是否忠诚,我没有看到爱情。

    身边的朋友,大多似乎都很恩爱,但我只看到在过日子,也早没有了爱情。

    就像我自己,在许多人眼里,我与蚯蚓程宇是极幸福的一对。出门时手总是牵着的,吃复杂的东西,他总是剥到我碗里的。不是矫情,是我的胃口不算好,一旦嫌麻烦我是宁愿不吃的。也几乎没有吵架,说话都是温和柔软。但是我很清楚,其间并没有爱情。只是一起过日子,相互之间并不嫌弃,没有碰到一个更适合的也没有想去再尝试罢了。

    最初的最初有没有呢?

    我努力地回想。

    答案似乎也是没有。我爱他,并不比之前的更多。只是那个时候,我恰巧想结婚,想改变一下当时的生活状态罢了。

    而他,只是正正好在那个时候撞进来,我觉得与他相处比较有话说罢了。当时的另外的追求者没有他与我有那么多的共同话题。

    至于后来,我并不是一个爱与人交际的人,与蚯蚓程宇在一起,能最大限度的保有我原有的生活,我俩相互尊重,互不干涉,所以也就这么一直过着了。

    我们像合作伙伴,各自有各自的生活,偶尔计划一些共同开发的项目,比如旅行什么的。

    网络上很流行骂男人大猪蹄子,这个出轨那个养情人,其实,我是没有多少愤慨的。田舍翁多收了三五斗尚且想着纳个妾。若是女尊社会,纳男宠的女子应该也不会少。其实,不论男人女人,骨子里都是喜新厌旧的,再好看的玫瑰花,攀折到手了,时日长了,白的成了饭粒子,红的成了蚊子血,连路边的狗尾巴草都似乎别有些逗人趣。

    无非是看各自的条件与代价。

    有条件的,自觉得能摆平的,自然是一个又一个的养着。我们在酒桌上碰到的,带出来的,基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妻子。我早在高中,就已经学会碰到熟人带着非配偶的异性时,远远躲开,双方相互视而不见。

    没条件的,或者自觉得承担不起后果的,就躲在电脑屏幕后面,看看直播,翻翻视频,怎么也比身边人数十年看下来的面孔有趣。

    城里邻里之间互不相识,我不太清楚情况。但农村,其实女的出轨并不比男的少。农村太小,有些事情,即使我这样万事不关心的人都会听到一二。而对于这样的事情,大家都相对宽容,被揭穿也没怎么,日子依旧一样过。

    不管是正宫还是小三,不论是男还是女,都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,需要拿什么来换,最多披上点虚情假意的皮,加上点道貌岸然的调料。会闹出来的,多是期许与收获不符,价码没有谈妥。成年人的世界里所谓的感情其实用一张二维表就可以囊括清楚。所谓的爱与不爱,无非是筹码不够了,拿来胡搅蛮缠用的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是自己。将自己经营得清楚明白了,你会发现,其实爱情这东西,你要假装有,它就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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